关于填报2004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几点说明

 

近来,我们不断接到各省及学校来电来函,询问今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填报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。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:

一、《中等职业教育统计报表及指标解释》中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统计报表(第34页)的填报范围改为“凡经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批准,并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实施各类职业技术培训的学校(机构)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填报本表。”

此段文字包含三个要件:(1)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批准;(2)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;(3)实施各类职业技术培训。

二、关于独立学院的审批和试办,教育部已经有规范的管理办法。凡是经教育部审批、试办的独立学院,应按照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的要求认真填报。凡未经教育部审批,过去由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试办的独立学院(原民办二级学院),经过清理,有遗留问题的,今年暂时按分校、大专班填报。

在使用《全国高等教育统计系统》进行数据处理时,独立学院(含经教育部审批、试办的和未经教育部审批的)的xz代码第一为填‘1’。

三、成人高等教育学校按2004/2005学年初实际发生的情况填报。本套报表填报时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:(1)“招生数”:参加2003年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,并于2004年春季入学的学生视为2004/2005学年的招生;填报时应填入在校学生数一年级。(2)由于2003年无招生数,故2004/2005学年初在校生中二年级学生数应为零。(3)2004/2005学年初报表中的“上学年初报表在校学生数”应为2004年3月份上报时的“在校学生数减去招生数”。(4)2004/2005学年初报表中的“本学年在校生数=上学年初报表在校学生(2004年3月份上报时的“在校学生数减去招生数”)+增加学生数(其中招生数为2004年春季实际到校学生数)-减少学生数(其中毕业生数为2004年毕业学生数)(须手工校验)。(5)教职工、专任教师、办学条件指标均按2004/2005学年初实际情况填报。

四、《高等教育统计》应用手册中第17页,高基2-1-3成人本科、专科分专业学生数表下方的说明文字中,去掉“其中:女(311)”、“其中:女(341)”、“其中:女(371)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