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2007/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

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

 

教高司函〔2008113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:

为了解高等学校实验室状况,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,2008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,现将2007/2008学年数据报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送内容

按照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0645号)文件要求的9个报表报送各项数据。其中,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,高职高专院校和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、二、三、七和综表二。各报表表样、统计软件、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“中国教育统计网”(网址:http://www.stats.edu.cn/)的“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”栏目下载。

二、报送方式

2007/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采取网上报送和函报相结合的方式。我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提供网上报送的技术支持。

各高等学校须在“中国教育统计网”下载“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”(单机版)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,经检测形成上报数据后,登录该网站,使用“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”报送数据。

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登录“中国教育统计网”,使用“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”审核本地区报送数据。经审核后,将基表二、三、七和综表一、二的汇总打印表具函报送我司。

三、报送时间

2007/200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送截止时间为20081015

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组织本地区高等学校认真填报,加强数据审核,及时发现、解决上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。如出现个别学校由于学校撤销、合并等原因未完成数据上报的,在报送函件中说明未上报学校名单及原因,保证填报数据和报送学校的完整性。

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,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(包括:单位、姓名、职务、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箱等)20086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ab@moe.edu.cn

联 系 人高东锋、于海涛     

联系电话:010-66097854     

通信地址: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

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实验室处

邮政编码:100816

 

 

教育部高等教育司

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