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布置2006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补充通知
2006年全国教育事业报表布置及软件培训会已经结束。根据各省与会代表建议并经发展规划司研究决定,对“关于布置2006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通知”教发函[2006]125号文件附件做如下补充修改:
1、附件高等教育部份的第10条,高基9-1补充资料
原 ‘普通专科中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数
22’
改为:‘普通本专科中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数 22’
2、附件高等教育部份的第10条,高基9-1补充资料
将原‘二年级 27’ 后插入‘三年级 28’,原‘28-37’行的内容不变,编号向后顺延,改为‘29-38’。
修改内容后变为:
10.高基9-1补充资料
增加: 普通本专科招生数中普通预科生(转入) 21
普通本专科中对口招生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数 22
五年制高职(高等教育阶段)毕业生
23
五年制高职(高等教育阶段)招生数
24
五年制高职(高等教育阶段)在校生数
25
其中:一年级
26
二年级
27
三年级
28
五年制高职(中等教育阶段)招生数
29
其中在中职校培养学生的招生数
30
五年制高职(中等教育阶段)在校学生数 31
1.其中: 一年级
32
二年级
33
三年级
34
2.其中:在中职校培养学生的在校学生数 35
本校中职招生数
36
本校中职在校生数
37
外校租借本校校舍培养中职以上学历的在校生 38
统计软件将作相应修改,望大家相互转告执行。
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统计信息处